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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2020年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3月26日 20:04    作者:     点击: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促进更多年轻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成长,根据《中北大学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校人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期间工作部署,现启动2020年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岗位工作人员。

二、申报职务

教师可根据条件选择申报校任教授或校任副教授。

三、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中北大学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校人〔2019〕12号)。

申报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2020年3月27日至4月12日,请各单位按照《中北大学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个人填写《中北大学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XX单位+姓名申报教师校任高级职务申报表”命名)和纸质版(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各一份。

2、申报个人填写《中北大学2020年教师申报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交由所在单位汇总。《汇总表》(附件3)中所填写的有效业绩成果条件应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申报表》(附件2)中的有效业绩成果条件相一致。

3、申报个人相关佐证材料一份。包括: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原件;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入选人才计划项目文件或证书、科研项目合同、任务计划书、经费本或到款单(财务实际进账)等材料复印件,合并装订成册,附目录,加盖学院公章,封面以“XX单位+姓名申报校任教授(副教授)佐证材料”命名。

4、答辩汇报PPT(电子版,以“XX单位+姓名申报校任教授(副教授)答辩汇报PPT”命名)。申报校任教授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申报校任副教授汇报时间不超过2分钟(答辩汇报PPT材料要求参照附件4)。

5、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电子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以“XX单位申报教师校任高级职务材料”命名)、纸质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以“XX单位申报校任高级职务汇总表”命名)和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4月13日下午5点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科(德怀楼505室)。

6、疫情期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答辩事宜。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cfzk@nuc.edu.cn

联系人:韩喜英  刘娟  赵静静

联系电话:3924992

 

附件:

1、《中北大学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校人201912号);

2、《中北大学教师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3、《中北大学教师申报校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

4、答辩汇报PPT材料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0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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