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管理
博士后人员出站办事指南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6:09    作者:     点击:

一、办事流程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
  2、向设站单位提交纸质出站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3、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纸质出站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等待全国博管会或分级管理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的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后,按照设站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纸质出站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所需材料(申请者自行从中国博士后网的“业务工作办理”栏“资料下载”中按类型下载)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1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1份原件2份复印件);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1份原件2份复印件);
  4、在站期间成果材料各1份;

  5、《中北大学师资博士后出站答辩材料》1份(模板从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博士后站”栏中下载);

  6、出站可分配工作人员需提供《接收单位意见表》(1份原件2份复印件);
 (1)如接收单位为需按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单位(政府机关除外)应明确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编制内人员;
 (2)如接收单位为企业,需提供自出站起一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如接收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需由与该单位存在人事代理协议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同意接收档案意见,可单独出具,也可由人才服务机构直接在接收意见表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同意接收档案”。
  7、出国人员需提交进站之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省(市)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档案的证明;
  8、进二站人员需提交二站接收单位博士后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站证明;
  9、转业(复员)军人除按照材料“4”提供有关证明外,还需提交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原所在部队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门的转业(复员)批函;
  10、如需办理落户,以国家博管会规定的办理落户相关材料及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