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站博士后、2025年拟进站的博士:
2025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通知已经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发布,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博士后资助计划类别
1、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士后科学基金包括面上资助项目、特别资助项目、与地方联合资助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其中面上资助每年资助2批,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特别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18 万元,社会科学 15 万;与地方联合资助目前只有与天津市、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 18 万元;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 10 万元。
2、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
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自2023年起实施,分为A、B、C三档。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期均为2年。此外,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10万元/人,二档:6万元/人,三档:4万元/人。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我校博士后可申报的基金、博士后资助计划类别及申报时间
我校博士后可申报的基金、博士后资助计划类别及申报时间见下表。
2025年博士后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批次 |
网上申报 开始 |
博士后 申报截止 |
设站单位 审核截止 |
评审截止 |
公示 |
第 77 批 面上资助 |
3 月 1 日 |
3 月 31 日 |
4 月 7 日 |
6 月上旬 |
6 月中旬 |
第 18 批 特别资助 |
3 月 1 日 |
3 月 31 日 |
4 月 10 日 |
6 月中旬 |
6 月下旬 |
优秀学术 专著出版资助 |
4 月 1 日 |
5 月 31 日 |
-- |
7 月上旬 |
9 月上旬 |
第 78 批 面上资助 |
8 月 1 日 |
8 月 31 日 |
9 月 5 日 |
11 月上旬 |
11 月中旬 |
博新计划 |
2月20日 |
3月20日 |
3月27日 |
5月 |
评审结束后 |
博士后国家资助计划B、C档 |
2月20日 |
4月30日 |
5月16日 |
5月下旬 |
6月30日前 |
三、资助工作变化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2025 年度)》,2025年资助工作变化在《指南》中以脚注形式做了标识。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2025 年“地区专项支持计划”资助范围有所调整。
2、特别资助申请条件中进站满4个月的条件,4 个月的计算方式改为动态计算,即自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满 4 个月。
3、自 2025年开始,“联合资助”作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类资助项目统一纳入《资助指南》。
四、有关说明
1、申请人如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的,可同时进行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2、通过博新计划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博新计划资助的申请人,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仅为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②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③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 B、C 档且获学校推荐,则可获得国资计划 B 档资助。
3、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获选人员为拟进站人员的,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2025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和国家资助计划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博士后网主页通知公告,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
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