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关于鼓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兼职兼薪的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7]8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报送本单位兼职兼薪情况,并于11月19日下午6点前将《兼职兼薪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德怀楼511室)。逾期未报视为本单位无兼职兼薪人员。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3922047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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