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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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参加2023年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17:16    作者:     点击:

全校教职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精神,我省将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5--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10月在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项目类别

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四、参赛方式及条件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具体参赛条件和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奖励政策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三)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参赛流程

1、流动站或重点实验室可推荐1项可供博士后挑战的技术需求(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于5月18日前报人力资源部504室。

2、参赛队伍最晚于7月10日前将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项目、人员名单、技术需求汇总报送至人力资源部504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参加比赛。

3、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学校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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