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2】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算方法:
1、(2022全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教护贴+1.2*(基础绩效+奖励绩效)。
2、(2022全年)基础绩效奖=每月基础绩效奖*在职月数。
3、以上两项之和作为总收入,除以在职月数即为月平均工资(月缴费基数)。
二、信息核对
请各单位于1月8日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完成基数申报表电子版表格核对,纸质版下学期统一领取。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完成之后,从2023年1月起全校在职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将按新基数代扣代缴。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