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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在职教职工2021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费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15日 09:52    作者:社保科     点击:次

 

关于我校在职教职工2021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费调整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21年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20】6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经申报完毕。

2021年1月—3月期间全校在职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仍按2020年基数预扣。2021年4月,社保福利科已将2021年1月-3月预扣与实缴差额部分清算完毕。

经和财务处沟通,在2021年4月将进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差额补发或补扣,从5月起全校在职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在工资系统中将按照2021年基数进行实扣补缴,望大家周知!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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