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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16:3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现将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51110日上午8:00开始。

二、答辩分组:

第一组:兵器、机械组,地点在15603Z

第二组:材料、化工组, 地点在15510H

第三组:通信、仪器、计算机组, 地点在15502H

第四组:理学组, 地点在15607Z

第五组:人文、管理组, 地点在15401H

各组答辩顺序见附件(按音序排列)。

三、答辩人员注意事项

1、凡参加答辩的人员,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讲稿和提纲。

2、答辩开始,答辩人首先作自我介绍:本人姓名、所在院(系),本人从事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所授课程名称和申报职务。

3、按时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候答,不到者按弃权处理。进入答辩会场人员要及时关闭手机。

4、等候答辩或旁听时,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对答辩人评头论足、发出任何声响,以免影响答辩人现场发挥。

5、不能到答辩评委休息处找人,影响评委的工作和休息。

6、凡有违反上述纪律者,经劝阻无效,取消其答辩资格。

答辩顺序.xls

 

人力资源处

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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