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文件规定,经各单位认真考核,人力资源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任职资格及申报材料审查,李晨鑫等10人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校人力资源管理处、校纪委反映。
电 话:3924992、3922026。
电子邮箱:rcfzk@nuc.edu.cn(人力资源管理处)
jw@nuc.edu.cn(纪委)
附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