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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1:3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三)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此前参加过国内访学的教师,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推荐名额

    请各学院(校区)按照师资队伍规划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派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每个学院(校区)最多申报1名,无推荐人选可以不报。

    三、资助方式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8000元,用于资助访学培养费。

    四、申报程序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将于2019年4月1日—4月20日在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下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下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同时提供有2019年全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申请指南等信息。

   (二)申请教师要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导师沟通联系,征得同意后,填写《推荐表》和《一览表》(EXCEL格式)。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有资格享受教育部资助。

  五、报送材料

    1.学院(校区)提供同意推荐的证明(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学院(校区)公章);

    2.《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正反面打印)和《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3.导师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

    4.请于2019年4月8日下午5: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科(德怀楼50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rcfzk@nuc.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喜英   刘娟

    联系电话:0351-3924992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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