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职称工作安排,省工信厅拟对山西省高级经济师及机电、化工、轻工工程3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征集推荐评委若干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范围
1.山西省高级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2.山西省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3.山西省化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4.山西省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二、评委库成员推荐领域
1.高级经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工商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2.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机械制造、工业设计、液压润滑系统、铸造锻压、仪器仪表、车辆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机械化、机电设备工程等。
3.化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分析检测等。
4.轻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轻化工程、包装工程等。
三、评委库成员条件
评委库成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五)具备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应为我校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方式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到所在单位报名。
2.单位推荐。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认真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3.推荐名额不设上限。
(二)填报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评委库名称”从“评委库征集范围”中选择一项进行填写,须填写全称,如“山西省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所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中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推荐”,盖“中北大学”公章;“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推荐意见”栏空下不填。
2.为更准确进行评委抽取和分组,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2)中“擅长领域”一栏,请各专家就本人擅长领域选填其中一项或多项,如有选项中未涵盖的领域,可列举说明。
3.评委会换届完成后将为各位入选评委颁发聘书。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1年8月20日
2.报送方式:各单位统一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二份;《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zk@nuc.edu.cn),分别以“XX单位推荐表”、“XX单位汇总表”命名。
3.报送地址:德怀楼505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韩喜英 13834203960
刘 娟 13994202729
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表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汇总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