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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0:54    作者: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开展摸底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见文件(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摸底统计工作,全面调查核实、精准填写信息、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漏报错报。

2.相关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需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准确填写《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基本情况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若属于退休人员且“退休后享受过相关待遇”,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获得荣誉领取一次性补贴审核表》和《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等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基本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均为打印版,其中一份“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所在单位意见栏”空下,并提供电子版。

2.《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供电子版。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由各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后归还本人

4.个人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一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和单位。

5.上述所有材料于3月25日(本周四)下午6点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科(德怀楼5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zk@nuc.edu.cn,务必按时报送,过期不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喜英       赵静静

 话:3924992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2.《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基本情况表》;

3.《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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